勞(就)保爭議審議制度
勞(就)保爭議審議制度是訴願的前置程序,也是行政救濟的一環,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,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時,可透過勞(就)保爭議審議程序的救濟,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。根據勞動部統計,以去(106)年為例,勞保局受理被保險人申請給付案件核定的數量(含現金給付及醫療給付)約222萬件。被保險人不服核定,提起勞(就)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計3,769件,約佔0.17%。再進一步以申請爭議審議之案件類型分析,其中傷病給付計1,520件(40.33%)為最高,失能給付計954件(25.31%)次之,二者合計約6成5。此外,從爭議審議審定結果分析,撤銷原核定的案件計1,110件,撤銷比率為29.45%,顯示透過勞(就)保爭議審議制度獲得救濟成功之比例將近3成,已確實發揮為勞工把關申請保險給付權益之功效。 民眾對勞保局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核定如有不服,可以填具「勞工(就業)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」提起爭議審議。相關資訊請上勞動部便民服務-勞(就)保爭議審議專區,網址:https://www.mol.gov.tw/service/23188/23189/。 資料來源:勞動部FB官方粉絲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