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機電設備點交驗收服務(公設點交) 建築物竣工落成啟用前,建築物所屬之機電設備皆需運作,為避免因使用、操作設備不當而發生權責不明之糾葛;於建築物啟用進駐成立管理委員會後,建商需與管理委員會進行設備點交/驗收,以利建築物之各項機電設備正常運行。
一、檢視文件
依時程表所訂時間,由相關單位至現場進行各項文件之檢視 (一)各項機電設備之施工及峻工圖面 (二)各項機電設備之操作維護手冊 (三)各項機電設備之試車報告 (四)各項機電設備之備品及耗材明細表 二、設備規範核對
依據設計之設備規範,詳實核對現場之各項機電設備之設備型式、數量、容量與設計圖面是否相符。 三、設備功能檢視試
進行各項機電設備之功能檢查測試,檢查各項設備是否按圖施工安裝,設備是否有不完善之處,且進行操作。 (一)發電機測試 (二)消防系統測試 (三)動力系統測試 (四)空調系統測試 (五)中央監控/停車監控系統測試 (六)衛生設備測試 (七)污水處理設備測試 四、填寫驗收記錄及缺失總覽表 相關單位進行各項設備點交/驗收作業時必須將所見缺失填寫於機點設備點交/驗收記錄表中,並依設備分類將同系統之設備缺失填寫於缺失總覽表中,會相關單位簽認後,將記錄分送各相關單位,以進行各項後續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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